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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0月1日将实施
加强对失信单位和人员的监管,加大了失信单位和人员惩戒力度是大力弘扬重信践诺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准则和建设诚信上海的社会需求,是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的市场环境的需求,本次条例中特别明确:对提供伪造或者变造的资料的”将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对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人员实施便利措施。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推动了在本市建筑市场中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积极构建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促进了建设诚信社会、诚信上海提供法律保障。
来源:中国上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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